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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1.
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有关继续教育的方针和政策,并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办学能力和社会需求情况,拟订继续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继续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2.制订完善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各类继续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3.负责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做好新专业申报、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

4.负责学历继续教育年度招生计划申报、招生录取和招生宣传管理工作。

5.负责审核校外教学点办学条件,做好校外教学点的备案与年检工作,并负责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及评估。

6.负责各类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学员课程考试和实践教学的考核工作。

7.负责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发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8.负责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继续教育管理和教学研究;完成学校非学历教育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9.负责采集继续教育年度数据和编制并上报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年度发展报告,以及各类继续教育证书、证件和管理表格等统一制作。

10.负责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申报,制定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发展规划,开发退役军人、老年人教育等各类非学历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

11.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