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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3日

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采购项目的规范管理,保证项目需求的高质量达成,依据学校采购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验收是项目采购过程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合同履约质量的重要保证。验收单位应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确保学校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无论使用何种经费的采购项目,无论各种类别的采购项目都必须履行验收手续。经验收后,方可办理资产入库、财务结算等相关手续。

第四条 验收工作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采购,谁监管”的原则,采用“统一监管,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 验收的依据是项目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产品说明书、样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质量标准等。

第六条 验收项目分为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等。验收一般采用综合验收。需要分项或分部进行的,应分项或分部进行验收,或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七条 设备与资产管理处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学校相关政策,制定学校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二)对各单位各部门验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学校验收工作进行工作统筹与监督管理。

第八条 归口部门的职责:

(一)后勤管理处根据本办法及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验收实施细则,并对此类采购项目验收工作及相关师生服务保障类采购项目等验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教务处根据本办法及实际情况,提出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和家具等教学建设采购项目验收实施要求,并对此类验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学工处根据本办法及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学生公寓内资产和有关学生服务的采购项目验收实施要求,并对此类验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科研产业处根据本办法及实际情况,提出学校科研仪器设备和有关技术开发服务及软件应用等采购项目验收实施要求,并对此类验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现代教育中心根据本办法及实际情况,提出学校网络、软件等信息化类建设采购项目验收实施要求,并对此类验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图书馆根据本办法及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图书、教材、杂志等采购项目验收实施要求,并对此类验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保卫处根据本办法及实际情况,提出学校有关校园监控报警和消防的采购项目验收实施要求,并对此类验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校长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及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公务车和公共会议室、档案室的设备类资产等采购项目验收实施要求,并对此类验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设备与资产管理处根据本办法及实际情况,提出学校行政办公类设备和家具类资产采购项目验收实施要求,并对此类验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 采购项目的使用部门在验收中的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及实际情况,组织本部门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二)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资产入库及档案归档工作。

第三章 验收的组织与程序

第十条 验收工作由采购项目的使用部门组织。

第十一条 学校项目负责人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后,报本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同意,开始验收组织工作,包括验收材料准备、邀请验收专家及本部门和参与部门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主持验收会议等工作。

第十二条 验收材料包括合同、招投标文件、技术资料、各类签证单、检测或测试报告、考核记录等资料,根据项目类别准备齐全。

第十三条 采购项目的使用部门负责邀请验收专家及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专家从学校的专家库中按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等类别相应选取。必要时可以邀请校外专家参加验收。

验收专家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内部控制的要求,验收组成员应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和参加本项目评标的等需要回避的人员。

第十四条 邀请专家人数按下列要求确定。

(一)单台套10万元及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和采购项目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验收,须邀请5名专家。

(二)3万元及以上其他采购项目的验收,须邀请3名专家。

(三)3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的验收,可邀请12名专家。

第十五条 3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验收须有归口部门人员参加。1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验收还须有设备与资产管理处人员参加。另外,还应邀请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其他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第十六条 采购项目的使用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主持召开验收会。

验收会议程为:

(一)验收小组全体成员推荐其中一位成员担任组长。一般应由专家担任组长。

(二)学校项目负责人、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向验收小组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特别是有合同变更的,须做变更合规性说明。

(三)验收小组对照合同条款,查阅项目执行相关材料,质询相关人员,必要时现场清点、勘查或演示验证各项合同要求。

(四)验收小组讨论验收情况,撰写验收报告,给出验收意见和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在验收报告书上签字。

第十七条 货物类项目的验收报告中,要写明货物的数量、型号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说明书、合格证等装箱资料是否齐备,是否有破损、碰伤、浸湿、受潮、锈蚀变形等情况,安装调试情况,安装场地、使用环境、等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学校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情况等。

服务类项目的验收报告中,要写明服务条款执行情况及质量评价情况。

工程类项目的验收报告中,要写明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材料数量、型号和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相关检测报告是否达标等。

第十八条 验收结论为“通过”、“整改后通过”和“不通过”。验收结论为“整改后通过”时,验收小组须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期限,并指定复查人员。

验收结论为“不通过”时,验收小组须给出处理意见,并由采购项目的使用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向分管校领导汇报验收情况。

第十九条 五十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验收结论须在学校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认。

第四章 责 任

第二十条 因把关不严或不按时验收导致学校利益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设备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验收报告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91123

附件: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

验收组织

部门

验收参与部门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项目负责人

合同价

)万元

项目类别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验收期限

□未超期 □超期(  )天

验收结论

 

□通过 □整改后通过 □不通过

 

 

 

 

 

 

 

 

组长(签名): 日期:

 

□已整改 □未整改

 

 

 

 

 

 

 

复核人(签名):

日期

验收小组其它成员签名:

 

 

 

 

注:三万元及以上采购项目验收须有归口部门参与验收。十万元及以上采购项目验收须有设备与资产管理处参与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