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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与资产管理部门概况


、工作职责

设备与资产管理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学校采购、招标及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实物建帐管理,组织学校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资产处置、资产数据汇总分析;

5、负责管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一级资产数据库;

6、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的有关文件材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7、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联系方式

处长:勤政楼-208/83808185

副处长:勤政楼-210/ 83808166

资产管理科:勤政楼-210/ 83808166

采购管理科:勤政楼-209/ 8380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