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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实训(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1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学校实训()室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厅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全校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在确保前期学校安全大检查、省厅组织进校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各教学单位根据冬季气候特点,再次全面排查归属实训()室的安全隐患。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实训()室危化品、气瓶、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加强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的检查力度;在开展实验实训活动前,要对实训()室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好实训()室钥匙(门禁)管理,确保专人保管、专人负责。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1、全面排查阶段(2022127日前)

各教学单位结合2022年暑期省厅组织进校检查及10月份学校安全大检查的整改完成情况,按要求组织对归口实训()室进行全面排查。各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学校集中检查阶段(20221213日前)

根据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教务处将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复核,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三、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127日前提交《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纸质稿交至教务处(修业楼115室),电子稿发至邮箱hbch08@163.com

 

附件: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