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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应征入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2日

根据《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文件要求,已被我校录取但因同时依法应征入伍的学生,当年应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已被我校录取,且同时已依法应征入伍的学生,当年应办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无须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办理步骤

1填报《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入伍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2寄送《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校

(1)方法一:由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回寄地址以公函形式寄送到学校,建议使用EMS快递。

(2)(建议方法)方法二:入伍新生本人(或家人)经县级征兵办同意,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如入伍通知书未下达,可由当地征兵办出具入伍证明也可)直接递交到学校教务处(或由本人通过邮寄的方式邮寄到教务处)。

(强烈建议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材料)


(3)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教务处审核入伍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存档,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回相关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新生。入伍新生(或家人)来校现场或邮寄方法申请的,教务处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发放给入伍新生,入伍新生妥善留存《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递交县级征兵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