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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到我校开展普法宣传
2018年01月16日 00:00  点击:[]
    1月12日上午,淮安市公安局民警进校给我校师生员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我校保卫处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到目前已经实施一周年。该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
在宣传活动中,淮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李沭成、副大队长王胜和开发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黄志涛等领导到场指导,并与我校保卫处副处长甘本鑫进行了交流。甘处长介绍了我校当前校园治安情况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支队在对我校近几年在安全保卫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保卫处钱春喜供稿 卢成飞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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