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办理流程及有关规定

我院学生出国(境)管理以保证我院学生培养质量、鼓励学生出国(境)深造、方便学生谋发展为宗旨。
一、出国(境)学习类型
1、学生出国(境)留学是指学生在保留我院学籍的情况下提前到国家认可的国(境)外院校进行深造学习。通常先进行语言培训,语言过关后直接进入专科或本科学习。
2、学生出国(境)交换学习是指我院学生到国(境)外院校进行短期非学历学习。通常为半年或一年,学习期间有的免国(境)外学费,但不发外方学历,只提供学习证明。
二、学生出国(境)流程
1、我院在校生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出国(境)留学或交换学习:
⑴ 具有爱国思想、遵守纪律、服从学校管理者;
⑵ 学习认真、具有上进心、学习成绩中等以上者。
2、具有出国(境)学习意向的学生首先到我院外事办咨询,了解有关信息,选择留学或交换学习的国(境)外学校,填写申请表。
3、学生本人持申请表到所在院系审批,分别由班主任、院系负责人签字后交外事办。
4、外事办审核后报相关院领导审批,审批后原件由外事办存档,复印件交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处、学工处备案。
5、外事办帮助学生与国(境)外院校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出国(境)前到外事办接受相关培训,并签外事纪律遵守保证书。
三、学生出国(境)管理
1、大二第一学期申请出国(境)学习的学生只能选择与原专业切近的国(境)外专业。
2、大三第一学期申请出国(境)学习的学生选择与原专业切近的国(境)外专业的,其所有教学环节均可由国(境)外学习置换;对于选择与原专业完全不同专业的,必须参加我院的毕业设计环节,通过后方可取得我院毕业资格。
3、学生出国(境)后,原所在院系继续负责该同学的相关管理,如学分置换办理、毕业设计指导与答辩、成绩录入、毕业资格初审、证书发放协助等。
4、学院外事办负责学生出国(境)手续办理服务、外事纪律制度培训、境外院校联络沟通、学生国(境)外信息反馈等事务。
5、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须与所在院系保持联络,及时反馈遇到的问题。
6、学生在国(境)外学习结束,向国(境)外学校申请开具学习成绩单,交所在院系进行学分互换认定与成绩补录。
7、出国(境)学习学生仍具有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入党等竞选资格;所在院系应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8、出国(境)学习学生在外期间,我院学费照常交纳,办理宿舍退出手续后免缴住宿费。
四、学生出国(境)资助
参照《我院学生出国(境)资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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