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支部设置调整和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中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文件


智能制造学院党发〔20221




关于党支部设置调整和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院各党支部任期已经届满,应该按期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经校党委同意,决定在2022年2月至3月中旬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遵循有关文件规定,优化基层党支部设置,选好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组织设置

(一)党支部设置

教工一支部:由电工教研室、智能装备教研室构成,教职工16人(含党委委员文沛先同志),其中党员12名。

教工第二党支部:由中瑞电梯学院、电气自动化教研室、实训中心构成,教职工20人,其中党员12名。

学生党支部:教职工9人,其中党员9名。

(二)党支部委员和书记设置

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一般由3人组成,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

三、党支部委员和书记任职条件

党支部委员应由政治坚定、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熟悉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担任。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任,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的条件要求,教师党支部书记应符合“双带头人”要求。非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任,要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条件要求,全面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

四、党支部委员和书记产生办法

党支部委员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由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由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换届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报送党总支审批,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

(一)3月4日前,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改选的时间,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推荐和酝酿改选候选人。向党总支呈报关于换届选举的请示。

(二)党总支批复同意换届选举。

(三)3月10日前,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

(三)3月10日前,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对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后,选举产生书记(一般可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

(四)3月12日前,将换届选举情况向党总支报告。主要内容: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

(五)3月15日前,党总支对党支部选举结果进行批复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党支部换届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支部改选工作是党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把这次改选工作作为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一次增强党的组织观念的教育活动,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改选工作。

(二)发扬民主,规范程序。各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严格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选举,确保党支部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中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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