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电气工程系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电气工程系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凝练人才培养工作中的经验,提炼程式,结合实际,为学院、省级教学成果申报做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类别

2013年系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对象包括:专兼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研人员及其他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个人。

2013年系级教学成果主要包括教学改革类、教学管理类、教学基本建设类等,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包括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教育教学方案。提交的成果可以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和改进德育课教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专业建设,改革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及课程、教材开发,改进教学方法,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产合作、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学实际与行业企业生产实际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评选条件

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国或本省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4.申报成果应为2009年以后所取得。

5.已获得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和院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项目,不再参加本次评审。

三、评选数量与推荐限额

1.评选数量:2013年系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一等奖择优推荐申报院级教学成果奖。

2.推荐限额:每人限报1个。

四、其他事宜

1.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3年底。

2.每项成果主要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3.申报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及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电子文档发送至夏玉红。

2)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1套。

请于201312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办夏玉红。

电气工程系

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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