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顶岗实习是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阶段,是工学结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为加强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管控力度,规范毕业生顶岗实习要求,校企办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及“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顶岗实习环节,认识其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的重要地位。帮助学生进入具有发展空间、专业对口的企业实习,力争通过顶岗实习让学生把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检验,使学生全面认识职场,并达到当今职场所需基本素质要求,完成由学生向员工的过渡,为其职业生涯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组织与管理

(一)坚持质量,保证教学环节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顶岗实习工作方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各专业学生需参加顶岗实习并取得相应成绩方可毕业,顶岗实习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采取学院统一安排与学生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方案中对于“专接本”、“自考助学”、“拟转本”等特殊群体学生的顶岗实习要做出明确的说明。

(二)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学生离校前,根据各学院工作实际,按专业或按班级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要将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校内实习指导老师与学生见面,明确顶岗实习的意义与要求。学生实习前须与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承诺已告知家长,交二级学院审核。实习期间更换单位的,须重新签订实习协议。

(三)严抓共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

毕业生顶岗实习,班主任要持续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关心关爱学生的就业实习状况,多样化的获取学生的联系方式,切实保证在第一时间能联系上学生。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松懈,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信息采集等各项工作。校内指导老师与顶岗实习学生保持联系,并及时做好记录,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所在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1.定期巡视,推进校企合作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各学院有计划的安排指导教师到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了解学生实习中遇到的困难,了解有人单位是否按招聘宣传及顶岗实习协议要求进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各学院定期到学生比较集中的实习单位了解情况,与用人单位沟通,推进校企合作。

2.加强过程管理,督促学生按时完成顶岗实习

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督促指导教师认真及时地做好顶岗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要求学生在按时提交实习日记、实习总结报告、实习单位鉴定书等写实性资料。实习期间,应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全程跟踪,管理、指导学生实习。

三、实习时间、考核办法

(一)实习时间:2020930日——2021531日(如遇特殊情况,结束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后另行通知)

(二)考核办法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及本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考核办法,尤其是对自主择业、创业、专接本、专转本等各类学生的顶岗实习考核可以采取多样化考核方式。

(三)做好实习总结工作(202161日前)

1.校内指导老师在实习结束,做好顶岗实习的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按时评定好实习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2.各学院要做好顶岗实习各项总结工作,开展院级优秀顶岗实习生、实习生最满意企业等评选工作,推荐校级优秀顶岗实习生。

四、重点说明

顶岗实习是一门实践教学课程,是学生走入社会,转换角色的一次重要体验,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的指导。

(一)学生到岗后一周内,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包括短信、qq、电话、邮件等),向校内指导教师反馈岗位落实情况、工作内容和校外指导教师相关信息,协助企业兼职教师填写相关信息。

(二)学生到岗后两周内,应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并将其中一份通过寄送、传真或当面送交等方式给班主任。未经学院审核,学生不得自行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为维护学生个人权益,学校为实习生聘请学校维权律师(姓名:隋秀娟,联系方式:0517-83808252)。

附件:《顶岗实习协议书》

 

 

校企合作办公室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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