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机电系中心实验室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适应学校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系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保障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验室隶属学校,从事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
第三条   实验室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   实验室的建设,由学校统筹规划,合理设置。
             第二章   实 验 室 的 任 务
第五条   根据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
第六条   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第七条   实验室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八条   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及其它各项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同时积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第九条   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    体       制
第十条    我系实验室实行以系管为主的校系两级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实验室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在主管系主任的领导下,全面管理实验室工作。
               第四章     人      员
第十二条   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要由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专业水平,有一定的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实验室主任可由专业教研室主任兼任。
第十三条   实验室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㈠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㈡领导并组织完成规定的实验室工作任务。
㈢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类物品的实验室管理和库房管理,审核物品的领用情况;
㈣协调监督保管、采购的各项工作,做好采购计划及相关计划的制定;
㈤负责实验室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各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㈥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第十四条   实验技术人员的职责是:
㈠做好实验教学的目标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㈡协同相关教研室制定实验教学大纲、选定实验项目,制定实验教学进度,编排实验教学课表,填写实验教学日志。
㈢做好实验教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保证按时按质开实验。建立好《实验教学档案》。
㈣在实验课教师的指导下做好预备实验,以掌握和熟悉实验教学的要求。
㈤在学生实验时,做必要的巡视,发现和解决在设备、试剂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㈥实验结束后,要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室,以保持实验室的文明、整洁,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水、电、门、窗等的情况,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㈦做好实验室各类物品的管理工作,提出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实验物品年度购置计划,按时完成仪器设备的验收,准确填报实验室各种信息数据和统计报表,所管物、帐、卡相符,完整。
㈧要和实验课教师密切合作,开展实验教学研究,革新实验内容、实验技术,改进教学方法。
第十五条   实验室保管员的职责是:
㈠贯彻执行各项物资政策和规章制度,熟悉仓库管理业务和工作规律以及所管各类物资,努力为教学科研和学校各项工作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㈡保管员对所管物资负有全部责任。做到四懂: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三会:会保管维护;会一般检测验收;会利废节约代用。
㈢应掌握库存物资消耗规律,及时反映供求和库存余缺情况,为计划采购,保证供应提供可靠资料和信息。
㈣办理库房日常业务工作,保证各种物品的及时领用,及时准确地填报库房物资报表,保持库房文明、整洁和有序。
㈤经常检查仓库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汇报。
㈥逐步掌握库房各类物资的科学化管理方法,更好地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实验室采购员的职责是:
㈠熟悉各类物资的性能、用途、技术要求和市场价格。
㈡密切与实验室保管员、实验员以及相关人员联系,做好年度采购计划,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㈢多方面、多渠道了解所购各类物品的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情况,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㈣熟悉采购业务,认真办理仪器设备和各类实验物品的采购工作,采购手续严格,帐、物清楚。
㈤积极配合保管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机电系中心实验室
 
 
 
 
 
 
 
 
 
 
 
 
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加强物资管理工作,维护设备器材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在考虑赔偿轻重时,要根据具体情节、不同对象、物资性质、本人一贯表现、事后的认识态度及损坏的价值大小,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则令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分或免于赔偿。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种不同资金来源购置的,产权归我系所有的一切仪器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二章  赔偿界限与处理原则
第四条  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器材的损坏或丢失,应全额赔偿:
    1.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设备器材,导致损坏;
    3.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4.由于其它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坏丢失。
    第五条  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失经过鉴定或指导教师证实,可不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属难以避免的;
    2.因设备器材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由于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
    第六条  属于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
    1.一贯遵守制度、爱护设备器材,偶而疏忽造成损失的;
    2.事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
    3.在义务劳动过程中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失。
    第七条  私自从实验室将仪器设备器材带出,造成损失和丢失的,按原价值的十倍赔偿,并根据情节严重给予处分。
    第八条  赔偿金的处理:
    1.赔偿金由实验教师收款,交实验室管理,由系领导审批支配。
    2.赔偿费只限于修理仪器设备,购置实验器材及其它实验室工作开支。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机电系中心实验室
 
                                2010年1月
 
 
 
 
 
 
库房管理制度
 
    一.  贯彻执行各项物资政策和规章制度,熟悉仓库管理业务和工作规律以及所管各类物资,努力为教学科研和学校各项工作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  做到四懂: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        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三会:会保管维护;会一般检测验收;会利废节约代用。
    三.  物资运抵仓库后。保管员会同采购员要严格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四.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物资数量缺少、损坏、质差、单据凭证不符和要求等情况,保管员有权拒绝物资入库,待采购员与有关个方将存在的问题解决之后方可验收入库。
    五.  物资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员和保管员填写入库单并连同发票及其它有关单据向财务部门报帐。
    六.  办理库房日常业务工作,保证各种物品的及时领用,及时准确地填报库房物资报表,保持库房文明、整洁和有序。
    七.  物资的领用或退还,领用人应填写领料单或退料单,保管员凭手续齐全的正式领料单或退料单发料或退料。领料单没有领用人和审批人的签字,或者手续不完备,保管员不予发放。
    八.  库存物资要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做到分库管理、布局合理、零整分开、标志明显、标签齐全、帐物相符,严防物资损坏、丢失、变质、霉烂、失效。
    九.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妥善保管,以确保人身和物品安全。
    十.  掌握库存物资消耗规律,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及时反映供求和库存余缺情况,为计划采购,保证供应提供可靠资料和信息
    十一. 经常检查仓库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汇报。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机电系中心实验室
                 
2009年6月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    危险物品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看管。
二.    严格控制电源、火源,确实需要时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
三.管理人员必须明确放火责任区和岗位防火要求。
四.经常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危险物品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
六.操作危险物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工程系中心实验室
2009年6月
 
 
 
 
 
 
 
 
实验室守则
一.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和良好的实验秩序,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在实验室吸烟、吃零食或食品、餐具带进实验室。
二.             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掌握操作步骤、基本原理及注意事项,写好实验预习记录。指导教师应随时抽查学生预习情况,对没有做预习的学生,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令其完成预习后再做。
三.             实验开始时,应先检查仪器、药品是否齐全。实验时要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各种现象,做好实验记录。做完实验后,应将实验原始记录交指导教师审阅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四.             使用药品、试剂时,不允许挪动试剂原有的位置,防止张冠李戴,试剂相互污染。不能用手直接取用药品和试剂。取出未用完的药品和试剂,不能方回原试剂瓶中,应倾倒在教师指定的容器中。
五.             实验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使用强酸、强碱、强氧化腐蚀性及有毒物质时,应注意自身和周围其他人的安全。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仪器和设备,注意节约用水和用电。
六.             实验台面要保持整洁,仪器放置有条理。公用仪器、试剂不准随意挪动位置。
七.             严格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应认真打扫卫生、检查水电。经实验教师检查合格后,值日生方可离开实验室。值日生漏一罚三。
八.             指导实验的教师要严守工作岗位,耐心细致,尽职尽则。有事离开时,必须向教研室或主管教师请假。
                        化学系中心实验室2009年11月
实验准备室守则
一.             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二.             保持准备室的安全、整洁,注意防尘、防潮。
三.             按时准确无误地配制各实验所用试剂及药品。
四.             按时准备好各实验所用仪器设备。
五.             执行各项安全规定,节约水电、药品及器材。
六.             认真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养成良好的实验室工作习惯。
七.             要有良好的实验室工作道德,爱护实验仪器及实验室各项设备。
八.             教师及学生借用仪器设备时,必须经过实验员同意后,方可借用。
九.             闲杂人员及学生不得擅自私入实验准备室。
十.             协助各位教师和系里搞好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机电系系中心实验室
 
 
 
 
 
 
 
 
 
机电系中心实验室
仪器、药品采购、保管制度
一.             各实验室所需要的仪器、药品,应在当年的经费划拨前一个月由实验员将计划交采购员汇总,经采购员和保管员核实,上报年度采购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报请系领导同意方可采购。
二.             采购员应根据学校每年下达的经费额,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首先应保证当年的实验课教学
三.             仪器、药品的采购和领用要严格建立验收、入库、进帐等手续。在现有仓库条件下,做到分类放置,便于领取。
四.             兄弟院校和外系借用仪器、药品,需经系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五.             具毒药品应入保险柜妥善保管,严格领用制度。按每次实验用量,凭各教研室主任签字的领用单,经系主任审批领取。多余的具毒溶液在实验结束后,由各教研室自行妥善处理。
六.             各教研室由于实验内容变更,临时需用的仪器、药品,必须提前两周通知采购人员,并经主任同意,安排采购。
七.             实验员、保管员每月应对自己负责的实验室、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期结束时应进行全面检查,并建立假期值班制度。
八.             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对损坏的仪器实验教师经维修后又能使用的,计入本人工作业绩,并予以物质奖励。
                             机电系中心实验室
                                  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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