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部署以及工作计划,现将2018年职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职称申报系列

本次职称申报含初级、中级、副高、正高。具体为:

(一)高校教师系列;

(二)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

(三)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系列;

(四)高校实验技术系列

二、政策口径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批复,2018年起,校拥有自主职称评审权。各序列评审条件见《关于印发<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的通知》(淮信院政发〔2018〕99号)(附件1)。

三、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10月19日——10月25日,请各位申报人员填写相关材料,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填写的相关表格及填写要求见《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填写材料清单》(附件2),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填写的相关表格及填写要求见《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填写材料清单》(附件3),填写结束后统一交至所在部门。

2、10月26日——10月31日,请各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个人述职及群众测评,按要求整理、汇总材料,报送人事处。评审表中涉及到的其他部门暂时不需要签字盖章,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审核。

3、11月1日——12月10日,材料审核、展示,评审,

公示、公布评审结果,并向省有关部门报审评审结果。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除《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论文论著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复印件。其中正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代表作不得超过10种,副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代表作不得超过8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不得超过5种

2、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申报人员的材料以及评审结果,充分接受监督。

3、请各有关单位及相关申报人严格按日程安排开展工作。

4、高级职称申报的材料袋请到人事处领取;各种材料按册分类后按序予以装订;初中级职称的材料袋可用学校试卷袋代替,无需领取材料袋。

5、请申报人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电子稿。

6、职称评审相关最新通知请浏览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栏目。

7、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83808030  地点:B1317

邮箱:412521710@qq.com 

 

附件:

1、关于印发<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的通知

2、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填写材料清单

3、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填写材料清单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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