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
安全工作
自动化学院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建设平安校园工作,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防控结合、稳定第一”的方针,切实加强自动化学院的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明确安全小组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长:李明金 成建生
副 组 长:张楼英 于建明
安 全 员:吴 磊
小组成员:赵冉冉、王超、薛岚、关士岩、钱玲玲、赵冉冉、
朱宝国、陈 勇、李 艳、李 磊、周素霞
二、措施要求
1、实行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制。实行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是本办公室、实验室、班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全面负责,定期对本办公室、本班级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及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3、坚持不懈地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自我保护、自我救助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配合学校做好每学期组织一次的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疏散演习。
4、按学校要求应对学生课堂、实训及外出下厂参观、实习期间等进行管理,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禁止学生私自包车集体外出、旅游。 上班期间在教学区域发生群体斗殴事件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发现处理 。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应锁门、关窗,防止学院物品被盗 。重点实验室(机房、实验药品室)等要害部位门钥匙不得转交他人,不得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严禁违规违章用电、用火、用气,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
5、各教研室、实验室、班级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重点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影响安全和稳定的隐患,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6、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不负责任、有章不循、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凡发生安全事故,各教研室要即刻报告学院领导,学院在2小时之内将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措施、处理结果上报学校保卫处。严禁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分管领导: 责任人:
责任范围: (办公室、档案室、实验室、班级)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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