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动化学院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政字 2018 5


关于调整 自动化学院
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 的通知
各教研室、实验实训室:
    根据 淮信院〔2012〕39号》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促进系部管理民主化、科学化,推动系部教学、学术、师资建设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经系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决定,调整成立新一届 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见附件。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成建生
副主任委员:张文明狄建雄 汤晓华 李志弘 陈志洋
委员:于建明王超 朱静 史宜巧 周奎 居海清 彭波 关士岩 王继凤 薛岚 杨帅 刘晓艳 李明金 张楼英
秘书:刘晓艳
附件:自动化学院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职责


自动化学院
2018 年5月29日
附件:
自动化学院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工作范围
全体委员在下列方面提供意见或建议:
1 、专业发展、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
2 、人才培养方案;
3 、教师考核方案;
4 、人才引进和培养;
5 、系部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委员在下列方面有推荐权:
6 、职称评定;
7 、教科研课题立项;
8 、教科研成果审定。
二、议事规程
1 、在有关教学发展与改革、学术、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决策前,委员会受系部负责人委托提供意见或建议。
2 、委员会工作应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上级和学校没有相应政策的,委员会在开展工作前,应制定相关标准或规则。
3 、委员会工作可以全体委员会议、小组会议、个别咨询等形式开展。全体委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成员会议、小组会议须达到应到委员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会议应根据各位委员的意见或建议形成会议意见或建议,个别咨询要形成具有明确结论性的意见或建议。
4 、对同一个问题有不同意见的,按照多数委员的意见报院系部。
5 、委员会意见或建议,作为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系部行政会议决策和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依据。
三、附则
1 、无故不参加委员会活动一次则取消委员资格。
2 、委员会委员聘期为三年。
3 、系原专业指导委员会自行撤销。
主题词:调整 专业建设 委员会 通知
自动化学院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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