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为我校在籍在读的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获得毕业年度(20192020)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下同)、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下同)、属于特困人员的2020届专科毕业生。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其中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发放标准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人。

三、申领发放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予以申请,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所在二级学院,包括:

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毕业生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作承诺签名,毕业生声明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签名不得打印。

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类别证明材料(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A4同一页。

4.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含卡号的卡面A4一页,须为学校办理的江苏银行学费卡,如已销户,请前往学校财务处咨询办理,以便学校统一拨付资金。

5.学籍证明原件,所在二级学院资质审核通过后,由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名单交教务处统一出具。

(二)二级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须认真了解毕业生的学籍学情、就业创业意愿及求职创业表现,严格查验申请材料原件,在班主任审核签名的基础上,签署二级学院审核意见(加盖二级学院行政章),杜绝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各二级学院于20191114日前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见附件3,加盖二级学院行政章)以及相关申请材料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图书馆T203室),《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9807216@qq.com。逾期未交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三)校内公示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对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一周。

(四)资金拨付

学校上报相关材料,经淮安市人社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20206月底前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划拨至学校,再由学校财务直接拨付至毕业生个人账户。申请材料原件在淮安市人社局签批审核意见后,即可退还。

四、工作要求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体现了国家对困难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对资金审核、拨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将政策宣讲到位,组织好申报工作,同时加强基础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补充说明

 如上级有新的文件通知,须按新的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83808082

 

就业指导中心                            20191029

版权所有: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电话:0517-83808256 邮编:223003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