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弘扬和传承五四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踊跃投身学校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新实践,在强国复兴新征程上团结奋斗、勇毅前行。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别和比例

(一)先进个人

1.青年五四奖章:各学院择优推荐2名,校团委推荐2名,学生工作处推荐1名,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评选10人。

2.优秀共青团员: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总数不超过支部团员数的10%

3.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团干部若干名;学生团干部不超过各学院学生团干部总数的20%

4.优秀青年志愿者:不超过各学院注册青年志愿者总数的10%

5.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不超过各学院社团干部总数的10%

6.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各学院推荐1名教师,校团委推荐3名教师。

(二)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委:由校团委统一评选2个。年度考核“一票优秀”者自然当选,不占指标。

2.五四红旗团支部:以学院团委为单位,不超过学院团委所属支部总数的15%

3.优秀学生社团:不超过社团总数的30%,各学院团委可报1个社团参评。

二、评优条件

(一)先进个人

1.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奖项。政治正确,品德良好,带领广大团员和同学按照团组织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刻苦学习,潜心研究,成绩优秀,在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成绩优异,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一年内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0%

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优先考虑:在团中央、团省委举办的各类赛事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干”“优秀社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称号获得者;在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者;在市级以上重大文化、体育、艺术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学校一等奖学金获得者;担任学生干部、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贡献突出;近两年在医疗救助、志愿服务、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地市级以上抗疫相关表彰的优先考虑。

2.优秀共青团员。政治正确,品德良好,积极参加团内活动,组织观念强,关心同学,乐于助人,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0%,一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3.优秀共青团干部。政治正确,品德良好,热爱团工作,具有较好理论水平,能带领广大团员和同学按照校团委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任职一般应满2个学期,工作成效显著,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0%,一年内无不及格科目。教师团干部根据共青团年度考核评议结果评出。

4优秀青年志愿者。从所有注册志愿者中产生,认真履行会员义务,集体观念强,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工作,并在志愿者活动中起到积极带头作用,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一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5.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在会员中享有较高威信,无违纪行为;社团工作积极主动,大胆创新,工作成绩突出;思想稳定,成绩优良,一年内无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50%;认真组织参加学校各项社团活动,组织能力突出,能较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社团需成立1年及以上,且无违规现象发生、未受过通报批评或以上处罚;政治正确,师德良好,关心社团学生思想动态,积极引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有效激发社团学生探索创新精神;注重社团日常指导,关心社团发展,对所指导社团的工作计划、实施对象进行全程监督,并对其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或提供指导;经常性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所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能够全面反映社团现状;任职期内,所指导社团在全校师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所举办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反响较好。

(二)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评出,前两名及“一票优秀者”直接当选。

2.五四红旗团支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班干部、团干部以身作则,讲政治、讲学习、讲团结,团支部在班级建设中能够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团支部积极举办团日活动,参加学校活动并成绩突出,荣获校级团课比赛荣誉的团支部可优先考虑;所在班级班风正、学风好,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班级学生成绩合格率在60%以下不参评;除大一外,大二、大三对标定级四星级及以下团支部不参评。

3.优秀学生社团:组织结构健全,能够充分利用社团资源开展工作,有社团工作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社团成员能够团结协作、积极组织社团成员配合学校开展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社团工作活跃,思政工作扎实,各项工作突出。

三、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委:由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结果评定。

2.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评选:各学院按要求推荐2名候选人,学生工作处推荐1名候选人,校团委推荐2名候选人,并填写申报表。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人选。

3.其余类型由各学院团委组织评比,个人评优在民主评议基础上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依据各学院团支部量化考核办法评比。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把真正符合要求、成绩突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要以评优工作为契机,对基层团组织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考核。

2.严格对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被推荐人相应字数的事迹材料采用A4纸四号仿宋统一打印并附电子稿;事迹中涉及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等);原则上每名团员只能申报1项荣誉,不得兼报。

3.团内评优表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团员评议和量化考核为基础。所有评比结果须经所在党组织严格审查同意,并在相应公示栏公示(班级公示、学院公示)确认无误后报校团委审批,在材料上交时,请随附公示材料

各学院团委请于410日前将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上报校团委,并提供支撑材料;其他各类评选名单及资料请于410日前报校团委审核,务必保证填写信息准确无误,电子文档命名为学院名称+青年五四奖章/五四表彰汇总(按类别下设子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邮箱gqt@jsei.edu.cn,逾期视为弃权。

联系人:桂洁、陈咪咪,1590523577218121688887

附件:

1.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2023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3.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2023年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

5.2023年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

6.2023年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

7.2023年度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8.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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