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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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通知公告 admin  admin  2021/10/05 10:08:24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与《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水平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及党建工作水平,推进省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创建工作,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团队建设,结合近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团队组建原则

1.每个教研室建立1支教学竞赛团队(成员约5人)。

2.学院层面建立3-4支科研团队(成员3-5人)、1支党建团队(成员3-5人)、1支社会服务团队(核心成员3人)。

3.各类团队应遵循老、中、青三个年龄段有机结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的原则进行组建。

4.教师均可以跨教研室组织团队,鼓励参加多个团队。

5.教学竞赛团队组成周期为1年,主要任务为取得省级教学能力竞赛一等奖及其他省级以上竞赛名次;科研团队组成周期为3年,主要任务取得经费资助的省级及以上课题项目立项;党建团队组成周期为2年,主要任务为取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社会服务团队组成周期为2年,主要任务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取得实际有效创收十万元以上或对马院发展作出特殊贡献。

二、团队负责人

1.团队管理采取团队负责人责任制。团队负责人负责双向选择组队、团队未来发展规划、活动策划与组织、团队人员职能分配以及经费使用分配等职责。

2.团队负责人采取申报制。当申报人数超过岗位时采取选拔择优制,当申报人数不足时采取部门聘用制。

3.团队负责人采取聘期考核制,年终时须对团队工作进行述职。如任期内未完成任务,则团队负责人选按规定流程重新申报选拔。

三、团队激励办法

1.团队负责人作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储备人选。

2.学院年终对完成任务的团队给予相应经费支持。经费由团队负责人遵循按劳分配、优绩优酬、不违反我校相关经费使用规定的原则进行自主分配。

3.学院对完成任务的团队成员在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年度考核时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补充细则(试行)》《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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