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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技术转移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31日

1.制定并组织落实全校科研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校科学研究计划。

2.组织和管理国家、部委、省市等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类计划项目以及与企事业等单位签订的“四技”合同项目。

3.组织申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中心、协同中心等科研平台,并为其评估、验收以及运行提供服务。组织校属科研机构的评审和考核。

4.管理全校各类科技成果,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计划。

5.负责全校专利事务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技成果的保密工作。

6.组织、协调科技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管理学术团队。

7.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年度统计、审核与奖励管理工作。

8.编制科技统计年报,建设和管理科研信息网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