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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全校实验室及科研平台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1日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学校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9 号)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2年实验室及科研平台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校园安全稳定对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重要性。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全校所有实验室及科研平台,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2022410日前)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结合20222月春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参照《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组织对归口的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1)。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于412日前提交附件1,纸质稿交至教务处(修业楼115室),电子稿发至邮箱hbch08@163.com

2、学校复核阶段(2022422日前)

学校教务处将联合科研产业处、保卫处及后勤管理处组织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复核,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教务处 科研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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