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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7日


1、请在成绩录入截止时间前,务必确保所有课程的录入状态为“提交”,如果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2、学生未参加考试的一律在备注中录入“缺考”(无论学生是参加比赛或其他原因的都按此操作),确认学生已顶岗实习的,一律在备注中选择“顶岗”。


3、成绩在录入截止时间前,如需要更改,请自行通过首页的主菜单上的《申请》——《成绩提交返回申请》功能提交成绩返回,由开课学院教务员审核后,成绩会返回保存状态。

如果是成绩保存后需更改成绩比例,可先将成绩提交,然后进行《成绩提交返回申请》,在申请页面选中修改内容中选中分项比例(见下图)


4、学生申请缓考的,批准后期末成绩及备注中会标注有《缓考》(缓考学生需申请,任课教师无法在备注中标注缓考)的,请务必录入非期末考试项成绩

注意:学生后期考试的成绩将作为期末成绩,需与其他项成绩以设定的比例得到最终总评成绩

注意:选择备注项的,根据不同内容,系统会自动显示是否需要录入非期末成绩,请根据显示情况录入非期末成绩。


5、需要调整成绩比例,请选择要录入的课程,点击《确定》进入录入成绩页面后,按下图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