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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委下设两个部门,其职责分别为:

一、纪委办公室

1.负责学校纪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等;

2.督促、指导、检查学校所属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等;

3.负责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内部政治巡察工作等;

4.负责组织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5.负责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

6.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统计分析、分办等工作职责;

7.负责审理学校纪委立案审查的违反党纪案件;

8.负责纪检监察内网管理、履责记实工作等;

9.承办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

10.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等。

二、执纪审查室

1.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党员遵守纪律情况、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依据权限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问责建议;

2.负责建立和管理干部廉政档案;

3.根据管理权限处置问题线索,承办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4.承办学校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按程序移送的相关事项;

5.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6.负责谈话室的管理工作;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