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与公告
关于建立行政教学例会制度的决定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关于建立行政教学例会制度的决定
各教研室、实训中心、学工办公室:
为加强内部沟通交流、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执行力,经研究决定,建立分院行政教学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分院院务会议、二级聘任干部会议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具体要求如下:
(1)分院院务会议:参加人员为分院院长、副院长,由分院院长主持,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会议主要内容为:通报常规工作和专项工作进展,研究下一步工作,分析研究分院行政教学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务虚研究,等等,每次会议的纪要及时在内网公布;
(2)二级聘任干部会议:参加人员为分院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实训中心主任,分院院长(或指定副院长)主持,每周三下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为:布置行政教学工作任务,收集和交流教研室、实训中心工作情况,讨论教师关心的热点问题,等等;
(3)全体教职工大会:参加人员为分院全体教职工,分院院长(或指定人员)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会前通知,会议主要内容为:通报近期分院主要工作情况,通报表彰和处罚决定,布置需要全体教职工参与的重点工作,分院重点工作动员和安排,等等。为节省会议时间,原则上全体教职工大会不涉及一般性常规工作。
(4)会议要求:在召开上述会议时,由分院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记录并保管会议记录本,用完后存档;会议主题发言人要预先准备,会议讨论问题相对比较复杂时,相关人员要事先沟通,厘清思路后再在会上发言,力求简明扼要。
此决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