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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就业工作指导小组的决定

2019年05月10日 19:44  点击:[]

 
电子工程学院
关于成立就业工作指导小组的决定
各办公室、教研室,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的组织领导工作,切实做好班级就业工作,落实院领导联系毕业班工作制度,经电子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电子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毕业班就业工作指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朝林 庄海军
   副组长:杨永 贾艳丽
   成员:各毕业班班主任
   专职工作人员:穆标
二、班级就业工作指导小组
  组长:各班级班长、副班长
  成员:各宿舍舍长
三、就业指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与院就业办直接联系,负责电子工程学院毕业生各项日常常务工作。
(二)工作小组总职责
执行学院就业工作精神,协助学院就业办准确无误,按时按量完成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个环节工作,完成系就业率达98%以上的指标要求。
(三)就业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上级部门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2.根据学院的总体部署与就业规划,拟定本部门毕业生就业工作措施及就业工作意见、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
3.负责本部门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整理上报毕业生生源情况,并及时报送学院招生就业处;
4.负责编印系部宣传手册、发布毕业生资源情况,收集和管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维护和完善系部就业网站,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5.切实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及就业意向,负责组织本院毕业生参加学院举行的“双选会”等应聘活动;
6.负责毕业生资料的发放、就业协议书审核,在院教务处、学工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做好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协助有关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和毕业生户口、档案办理和转接工作;
7.负责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各项毕业教育专项活动,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激励他们奋进进取全面完善职业素质,为顺利走向社会奠定基础;
8.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追踪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并反馈毕业生信息,做好与毕业生的信息联络工作;
9.按要求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就业专职工作人员职责
1. 认真领会就业工作的政策以及要求,落实学院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做法,是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执行者;
2. 负责起草系就业工作的环节审核、管理措施及做法,发放就业工作资料;
3. 配合就业办做好全系学生进行全员化就业教育的各项思想教育工作及对就业工作的资料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4. 具体执行完成并做好毕业生的资料审核工作;
5. 了解掌握本系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及就业意向情况,具体组织做好本系毕业生的各项“应聘”活动;
6. 负责对本系毕业生进行就业择业教育引导教育,帮助毕业生对就业择业有一个较客观的认识和评价,及时进行毕业择业;
7. 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和毕业生户口、档案材料的办理和接转工作;
8.   在院就业办指导、协调下,按上级的要求做好本系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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