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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提前入企“订单班”管理的意见

2019年06月13日 17:46  点击:[]

为了“有序、有效、有质”地推进“订单班”人才培养工作,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提升“订单班”人才培养质量,现对提前入企 “订单班”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提前入企“订单班”实行审批制
审批由“订单班”所在院系申请(申请表见附件),教务处审核、教学院长批准后,送达校企合作办公室备案。
二、提前入企“订单班”基本要求
1)原则上,提前入企“订单班”学生至少完成在校四个学期的学习方可离校。
2)“订单班”所在院系与合作企业对学生在企业的学习计划、实习岗位等要有明确的商定。
3)企业人资部门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跟踪负责“订单班”学习工作,车间为专业学生安排“师傅(兼职教师)”,给予学生的“工作、学习”指导和关心。
4)“订单班”所在院系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具体负责“订单班”工作。实习指导教师会同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要关心学生思想,做好与学生、企业间的沟通交流工作,及时向学校、企业相关部门领导汇报,协调解决工作、学习、生活问题。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按学校《顶岗实习工作办法》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工作量标准记发,不足部分由所在院系自主解决,发放时间以“订单班”在校企合作办备案月算起。
提前入企“订单班”院系工作要求
1院系协同订单企业,做好学生入企动员教育工作,列出学生入企准备工作、安全注意事项的清单,签定好实习协议,协调企业为实习生购置相关保险,做好学校、企业学习的衔接安排工作,妥善协调好毕业设计、补考、成绩置换等工作。
2)院系向学生公布校内、企业相关负责人的手机、微信等联系方式,方便学生在第一时间内联系。
3院系安排好学生离校事宜,按照学校要求退订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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